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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商局办理破产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一、工商局办理破产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一)破产申请书;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 ;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八)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九)债权清册,应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等)、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提供担保合同);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二、破产证明怎么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是我国现行破产法,该法将适用范围限定为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和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企业法人。该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此外,只能企业法人有权力申请向法院破产清算。在人民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后,法院会下达一份受理通知书。其法院的受理通知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就是企业破产的证明。
       三、法院破产受理后还能立案吗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诉讼就会全部中止,待管理人接收债务人财产后,才能提起诉讼或者继续进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工商局办理破产证明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办理破产证明需要提供破产申请书、营业执照、审计报告、企业资产状况明细表、债权清册、企业担保合同等材料,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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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9: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