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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简易公司注销怎么办理
释义
    一、简易公司注销怎么办理
    (一)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
    (二)然后点击登录"企业信息填报"
    (三)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简易注销公告进行
    (四)填写完后上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并公示。
    完成公司简易注销的公示,等待公示期满45天。
    简易注销第二步:公示期45天满后,就要准备相关资料办理简易注销。
    二、公司申请简易注销 还能继续经营下去吗
    如果该公司注销前没有依法经过清算,则债权人可以该公司的股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股东偿还公司债务。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法定事由出现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三、适用于企业简易注销的情况
    首先,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2其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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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7:4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