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返还财产的概念 |
释义 | 一、返还财产的概念 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主张或确认无效之后,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有返还财产的义务。无效合同的当事人依无效合同履行而转移财产的,其债权行为及物权行为都归于无效。无效合同的标的物仍然属于给付一方,此时给付一方基于所有权请求受领方返还财产,于法有据。 ![]() 二、财产返还属于什么案由 侵占财产要求返还的,应定案由为返还原物纠纷。但是如果原物已经损坏而要求赔偿的,则案由应该定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民事上有返还原物的法律义务,所以,如果是要求侵占人返还原物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规定,案由应该定为返还原物纠纷。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第五章、物权保护纠纷的32到38条件 32、物权确认纠纷: (1)所有权确认纠纷; (2)用益物权确认纠纷; (3)担保物权确认纠纷; 33、返还原物纠纷; 34、排除妨害纠纷; 35、消除危险纠纷; 36、修理、重作、更换纠纷; 37、恢复原状纠纷; 38、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三、没收财产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有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有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返还财产的概念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主张或确认无效之后,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有返还财产的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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