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纠纷怎么列被告 |
释义 | 合同纠纷怎么列被告 在民事诉讼中,共同被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法院根据原告提出申请,许可追加。但此种追加新被告必须要经过被告和拟新追加的被告明示同意,所以在实践中发生争议的较少。另一类是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法院依照职权追加被告,(包括原、被告提出追加申请或建议,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依职权追加被告)无须各方同意。 法律规定 《民诉法》解释第57条,被告有权申请追加共同被告。对此,人民法院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1、是否必要的共同诉讼。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共同所有、共同继承、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合伙制度等,决定民事诉讼可能产生必要的共同诉讼。必须是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被告的,除此之外被告没有权利再行追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如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只能列为第三人,而不能是被告。 2、原告是否同意追加。由于法律赋予原告选择确定被告的诉讼权利,那么诉谁、不诉谁应当尊重原告的意见。对于被告提出追加共同被告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确属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当事人的,应当行使法官释明权,告知原告并征求其意见。原告同意追加的,裁定准许;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可以借鉴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中,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面对合同纠纷当事人要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权的话,必须要懂得具体的方法,在不知道怎么样处理的情况下可以委托给专业的律师来处理。合同纠纷要列被告不清楚被告要求,自己又常需要律师服务,可以来法律咨询网找专业律师随时提供一对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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