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债权人会议表决过半数 |
释义 | 一、破产债权人会议表决过半数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二、破产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程序 破产债权人会议 1、会前报告阶段流程 会前情况报告阶段主要由书记员、管理人工作人员完。 2、合议庭主持阶段流程 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 3、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阶段流程 (1)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 (2)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的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决定。 (3)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委员选任的建议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选任债权人委员会委员。 (4)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做提请审议重整计划草案报告,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说明。 (5)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做破产人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 (6)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做破产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 (7)请合议庭宣布临时确定债权额决定。 (8)管理人工作人员报告表决前到会债权人人数及所代表债权额。 (9)组织债权人对表决事项进行表决。 (10)工作人员统计结果。 (11)宣布表决事项是否表决通过及债权人会议决议。 (12)宣布会议结束。 三、债权人会议有几次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债权人会议开办的次数,但规定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破产债权人会议表决过半数的法律知识。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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