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农村老房怎么分割 |
释义 | 一、离婚财产分割农村老房怎么分割? 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分割方式。而且,农村的自建房不一定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婚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确认农村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的分割方式就是在开头了解到的这两种。不过,有很多财产分割的案例都存在着一些实际上比较难以操作的问题,就像是股权分割,这些问题不能只考虑夫妻两个人的利益,还有其他股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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