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收到借款前合同生效吗 |
释义 | 一、没有收到借款前合同生效吗 民间不是民间借贷的,没有收到借款,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如果是个人之间进行的借条,要收到借款后,借款合同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二、未签借款合同,哪些材料可以作为债权凭证 没有签订借款合同,这些也可以作为借贷凭证 1、收据。 2、借条。 3、欠条。 4、汇款凭证。如汇款单、银汉汇款记录,可以证明汇款事实,但不一定能作为债权凭证,具体由法院判断。 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补救措施 1、争取与对方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书 借贷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书,主要就还款事项协商好。还款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借贷双方的身份信息; (2)还款内容,如还款金额、还款期限、利率; (3)让借款人提供担保,或者第三人作为保证人,都需要订立条款; (4)双方的义务; (5)违约责任; (6)双方签名、日期。 2、搜集上述讲到的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 此外,实践中还可以积极从以下方面的证据来佐证: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2)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3)保留的借钱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 (4)保留的银行转账凭单。 凡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客观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证据,如书证、物证、影视证据、电子证据、证人证言等。 出借人通过起诉主张对方给付借款的,需要注意: 1、注意诉讼时效 (1)如果约定还款期限的,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款之日起3年内,随时可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还本付息。 (2)如果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最长可在二十年内随时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还本付息。 2、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可到被告所在地方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起诉。 三、未约定借钱利息,还钱时可以要利息吗 实际上,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要是两个人之间借钱时没约定利息的,那就不支付利息。 在借钱的时候没有约定利息的,法律上会认定是不支付利息的借贷关系。所以,债务人在还钱的时候债权人要求支付利息的没有法律依据,债务人可以拒绝支付利息。因此,如果一开始约定借钱没约定利息,到期还款时对方要求支付利息,不同意的可以不给,当然债务人自愿支付的也不是不可以。 所以,要是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就没有约定利息的,就得按照无偿借用的规则,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这理由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 另外,在实践中,有些人借钱的时候不是直接说明不要你利息,而是说不好怎么给利息,这种情况就属于对利息约定不明。要真遇到这种情形的,就不是直接拒绝利息就好的了,此时就算被起诉的话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而定。 从原则上来说,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自然人之间借贷时,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通常会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没有收到借款前合同生效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个人与个人之间进行借款的,未收到款项,借款合同不生效。如果是其他借款,未收到借款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出借人未按约定支付借款,要承担违约责任。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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