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案件的审理不适用调解程序吗 |
释义 | 一、无效婚姻案件的审理不适用调解程序吗 无效婚姻案件的审理不适用调解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无效婚姻法律后果如何 无效婚姻法律后果是,婚姻自始无效。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如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法律网提醒您,有关婚姻无效的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当事人上诉。 ![]() 三、胁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胁迫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规定,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