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开业登记流程 |
释义 | 一、分公司开业登记流程 分公司开业登记流程如下: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 3.领取《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二、分公司登记事项有哪些 分公司登记事项有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 三、分公司订立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订立合同有效的,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可以签订合同,其具有签订合同的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后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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