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需要提前告知吗 |
释义 |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需要提前告知吗 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给承租人预留合理期限。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 所谓定期租赁合同是指合同约定有明确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二、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三、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的法律规定 所谓定期租赁合同是指合同约定有明确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 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的,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这种区分的意义在于,在不定期租赁中,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的,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内通知承租人。 三、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 1、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2、出租人也可以有限制地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以上就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需要提前告知吗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上述的内容都有了一定得了解。若是要解除也是要提前告知的,不得任意解除。若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一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三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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