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犍为媳妇和女儿为争老人“抚恤金”大打出手 |
释义 | 近日,犍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成功化解一起关于7旬瘫痪老人赡养的家庭纠纷案,当事人当场表示满意。 几天前,1位半身瘫痪的70岁老人,被儿女搀扶着来到法院信访接待室,要求法官主持公道,为赡养老人产生的激烈矛盾评理,解决纠纷。 原来,老人姓包,家住玉津镇,已经瘫痪在床9年,需要人侍候,以前一直跟随儿子居住、生活。老人有严重重男轻女思想,觉得女儿是别人家里人,说话做事一心偏向儿孙。前年儿子因故死亡,去年老伴又去世,继续住在儿子家的老人就引起儿媳妇不满,让孙子将老人送到其大女儿家。老伴亡故后社保发放有一笔抚恤金,对于这笔抚恤金应该归谁所有,老人和女儿、儿媳争执不休,为此一家人矛盾激化,互相谩骂殴打。于是老人女儿女婿将老人带到法院,要求法院给予解决。 立案庭法官将老人和所有子女都请到社区,法官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认为这是一起家庭赡养纠纷,并且因为家庭成员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又不愿相互忍让,只要给当事人讲清楚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做人道理,此案可经诉前调解解决。 于是,法官针对赡养、遗产继承、抚恤金分割等问题,给予祥细讲解,对当事人各方错误思维以及不当行为,特别是老人重男轻女思想进行批评,规劝他们要搞好家庭关系,和睦相处。 另外,通过做老人儿媳思想工作,让她心服口服的将老人工资存折交还给老人,老人女儿也愿意承担照顾老人的工作。当这一家人和和气气致谢法官、相携离开时,法官露出了会心微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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