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窃取商业机密算是劳动纠纷嘛 |
释义 |
一、窃取商业机密算是劳动纠纷嘛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泄漏商业秘密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就属于法律中因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就属于劳动争议范畴,这样就可以进行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员工的保密义务主要有哪些 一般来说员工的保密义务有以下几项: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如果公司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保密信息,员工也不得泄露该保密信息; 2、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如果公司对外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则员工也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泄露。 3、正确使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我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4、不得利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5、妥善保管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盗取商业机密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三、劳动者窃取单位商业秘密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劳动法》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窃取商业机密算是劳动纠纷,如果泄漏商业秘密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就属于法律中因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找到的窃取商业机密算是劳动纠纷嘛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它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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