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种类的证据可以用于行政案件审理
释义
    一、哪些种类的证据可以用于行政案件审理
    可以用于行政案件审理的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二、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
    1.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同。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案件因行政管理或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产生;刑事案件因违反刑法而产生。
    2.针对的行为和适用对象不同。行政案件行政违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而刑事案件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行为。
    3.案件处理的法律依据不同。行政案件适用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刑事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单行法中的刑事规范。
    4.案件审理程序不同。行政案件审理的依据是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刑事案件审理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及相应司法解释。
    5.案件当事人不同。行政案件的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包括被告人、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的公诉人、受害人。
    6.案件处理的法庭不同。行政案件由行政庭办理,刑事案件由刑事法庭处理。
    
    三、行政案件多长时间立案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案件一般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5: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