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术失败医院有责任吗 |
释义 | 一、手术失败医院有责任吗 手术失败医院是否有责任需要鉴定是否是医疗事故,如果是,由医院不但要承担手术费用,还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 手术失败医院责任鉴定: 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 2、搜集病历之外的其它全部证据,封存监控; 3、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二、医疗损害赔偿范围怎么确定 1、《民法典》的适用 在这种医疗服务关系中,医院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这属于《民法典》的调整范围,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 患者到医院就医,是为了治病,医院治疗是为了救死扶伤,这是医生的天职,不能拒绝这样形成的医疗关系,双方都是被动的,有时是无可选择的,因此,患者并非是完整意义上的“消费者”,医院也谈不上对患者“欺诈”. 3、《民法典》合同编的适用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能否适用《民法典》合同编来调整呢?法律网告诉您,答案是否定的。虽然从表面上看,医疗服务合同也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设定、变更、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适用 同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行政法规,不能和作为“基本法”的《民法典》的规定相抵触,因此,处理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只能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三、最新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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