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抗税罪的处罚 |
释义 | 抗税罪(刑法第202条),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抗税罪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缴错征税款的界限。 抗税罪的处罚 对于抗税罪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刑法》第202条规定了两档处罚: (1)◆对情节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2)◆有下列严重情节的:a.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b.抗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c.多次抗税的;d.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e.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3)◆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4] 相关法条——刑法 ◆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 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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