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
释义 | 实际上男女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此时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是按照婚生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处理的。针对相关问题,法律网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需要提供什么证据的法律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 第一、审查证人与案件当事人和案件处理结果有无利害关系。如果证人与当事人有亲属、近邻、恩怨等利害关系,他就可能从维护亲情、友谊、报恩或泄愤等思想出发,提供虚假的证言。其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就小,甚至可能会是虚假证言;如果没有利害关系,则证言的真实性就大,可靠程度高。 第二、审查证人的人品。证人是否诚实,对证人证言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如果一个人习惯说假话,那么,此人提供的证言可信度如何,自然不自然的都会在人们心目中打个问号。因此,证人品质如何,应是法官判定证言是否可采信的因素之一。 ![]() 第三、审查证人作证的场所、环境及其是否受到外界干扰。要查明证人是在什么场所、环境下提供的证言,在宽松的环境下作证,相对于在紧张的环境下作证,真实性较大,否则相反;如果证人受到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受到指使、收买等对外干扰,就可能提供虚假的证言,应当认真审查,特别是注意应当在开庭时进行询问、质证,以便查明其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程度。 二、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打击整理介绍的关于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需要提供什么证据的相关法律内容,同居关系中,子女抚养的纠纷情况有时候是非常复杂的,不仅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孩子年满10周岁,也要征求孩子本身的意见。如果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法律网,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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