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想继续任职的,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跟用人单位说明即可离职,正式员工则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方可离职。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签订了服务期的合同的,在服务期届满之前辞职的,将有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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