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误工费谁来赔 |
释义 | 一、工伤误工费谁来赔 工伤一般没有误工费,但是有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对方不给误工费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对方不给误工费,首先受害者可以与伤人者协商,双方不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的,受害者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予以调解,经调解伤人一方仍不愿意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三、误工费要怎么开证明 误工费要开证明方式如下: 有相关的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才会有效。如果想要开具误工费证明,应当将事故发生前三个月工资表复印件打印出来,然后加盖单位财务章,否则不予认可。而且所在的工作单位还需要有可以证明当事人在这里工作,并且由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写明月平均工资和误工的时间,最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就可以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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