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诉的规定分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的规定分别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 1.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结案或者由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3.以及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范围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为由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可以看出,要求是物质损失,人身损害或者精神赔偿不包括在内;必须是由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间接损失不算。 ![]()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谁 1.被害人。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在被害人已死亡的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的死亡,其诉讼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均归于消灭,无法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其民事权利又需要有人主张,因此,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专门规定其近亲属可以起诉。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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