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法人合并登记所需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企业法人合并登记所需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所需条件如下: 1.登记前,原企业已经注销登记; 2.报纸刊登新设合并公告; 3.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合并前债务已清偿; 5.已签订合并协议。 二、公司合并需办理何种登记 公司合并依照合并中不同公司的性质可分为三种情况办理工商登记: 1.设立登记。企业设立登记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前提,非经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不得从事商业活动。 2.变更登记。存续企业合并并行为的完成,使其股东、公司章程、资本结构均发生了重大变化,需办理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无论新设合并、吸收合并都必须导致其中一方或多方当事公司主体资格的消灭。这也是中国《公司法》第109条规定法定解散的情形之一,因此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公司合并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合并的程序是: 1.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合并的程序如下: (一)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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