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有哪些以及联系有哪些? |
释义 |
一、抵押与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包括: 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一样。抵押的担保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占管形态不一样。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处置权不同。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处置。 二、抵押与质押的联系有哪些? 法律网总结了如下抵押与质押的联系: 1.抵押贷款、质押贷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两者均是银行常见的放款形式之一。 2.抵押、质押都属于担保。 三、质押权人与抵押权哪个优先受偿 质押权人与抵押权先登记的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