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缓刑必须居住证吗 |
释义 |
一、异地缓刑必须居住证吗 异地缓刑不需要居住证。根据规定,对于适用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法院审理过程,应及时向法院提供你居住地的或者工作地的生活来源、固定住所等相关证明,由法院向居住地进行核实确认,如果确认事实存在,可直接在你居住地(工作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如何办理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1、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由单位负责申报、申领居住证; 2、居住在建筑施工场所或个体经营场所的,由场所负责人申报、申领居住证; 3、租赁房屋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或房屋代管人申报、申领居住证; 4、居住在居(村)民家的,由户主持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申报、申领居住证; 5、其他居住人员,由本人申报、申领居住证。 三、居住地执行的条件 居住地执行的条件是:一要有稳定的工作(用工合同或证明)即合法的经济来源;二要有固定居住地的证明(居住证、固定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且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各地区要求不一,有的要求一年以上)。以上两条必须同时具备,方可在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如果不能提供在居住地以上的相关证明,只能回户籍地接受社区矫正了。。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异地缓刑必须居住证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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