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不想要孩子法律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后不想要孩子法律有哪些规定 离婚时双方若是都不要孩子的,法院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孩子。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条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三、起诉争夺抚养权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争夺抚养权流程如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