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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最新版
释义
    一、最新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 其它。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联系人:____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__
    年__月__日
    
    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要点有哪些
    一、 确定合同当事人及合同订立目的和依据
    二、 设计项目的内容
    合同必须对设计的内容如名称、规模、阶段及计划投资等有具体而详细的描述,使设计人可据此来安排投资、组织设计。
    三、 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 发包人义务
    1、向设计人提交的设计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3、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的知识产权;
    4、按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时间支付设计费用。
    (二) 发包人权利
    1、获得工程建设所需的设计文件
    2、对设计人的违约行为提出索赔
    3、如设计人将发包人提交的设计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及文件违约利用,而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其索赔。
    (三) 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3、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5、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并给设计人以补偿。
    四、 设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 设计人义务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二) 设计人权利
    1、获得合同约定的设计报酬
    2、当发包人违约利用设计成果时,有权向其提出索赔或提起诉讼
    (三) 设计人责任
    1、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并保证设计的工程具有合理的使用寿命;
    2、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五、设计收费估算值及设计费支付进度
    设计费的计算较多的采用按估算总投资乘以设计取费费率的方法,也有采用单位面积或单位生产能力为基础计算设计费的,也有采取设计总费用包干的。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除了小型工程项目外,设计费一般都采取分期支付的办法。
    (一)设计定金,即设计预付款,也称设计费的首期支付,一般在合同里约定在签约后的三天内支付,支付额常为总设计费的20%;
    (二)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支付比例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三)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四)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六、违约责任
    (一)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进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应按实际完成的设计工作量支付设计费,即不足一半时,支付一半的设计费,工作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的设计费。
    (二) 设计人的违约责任
    1、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占实际损失的比例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3、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七、 其他
    (一)发包人提交合同约定的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二)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三) 如果合同约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而在招标文件中又没有相应要求的,设计人可另收工本费;
    (四)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五)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六)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七)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八、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设计人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一切合同争议,不过在合同中一般都应约定经协商乃至调解仍达不成协议时,是选择仲裁还是起诉,并约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起诉法院。
    九、合同的生效与鉴证
    合同自发包人、设计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发包人支付设计定金后生效;设计合同还应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审查部门备案;当双方认为必要时,还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二)严格审查发包人签约主体资格、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首先,需认真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对于代订合同的经办人,应要求其出具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核查其是否处于委托书的委托权限和期限内。其次,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如果未取得相关规划、报建手续,施工过程中被勒令停工或拆除,则施工企业可能面临发包方不能如期支付工程款的风险。
    (三)使用准确术语来表述工期、质量、造价等施工合同重要条款的约定“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体,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合同用词应表述准确,同样用词的含义应相互一致,不能存在互相矛盾、含糊不清、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表述。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进场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何种说法,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
    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订、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
    (四)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表述。在工程款支付程序上,合同一般写明“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果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度约定。
    (五)合理限制三方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在分包合同中的应用建设工程的合同安排中常常存在由发包人选定指定分包人、由总承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签订相关分包合同、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分包工程款给指定分包人的情况。在此情况下,虽然通过合同约定甚至通过签订相关的三方协议而免除了总承包人履行分包工程付款的义务,但是合同条款内没有对总承包人自行分包的分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的有关合同权责做出进一步的规定。
    (六)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民法典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七)尽量将不可抗力条款进行量化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就是这些了。于是,在《专用条款》上打对号或填上无约定之类的比比皆是。
    (八)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担保,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施工企业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业主也应该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九)积极敦促发包人办理施工合同变更备案手续黑白两套合同情况下,当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发生变更,施工企业应积极敦促发包人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最新版的相关内容。综上,订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要注意设计人应当注意其与土地使用年限的区别。希望我的文章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第一条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第二条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第三条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第四条
    [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第五条
    [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第六条
    [8]《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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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