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及章程的内容 |
释义 | (一)申请书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 2.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 3.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4.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 5.立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法定代表人; 6.的主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及其来源; 7.的销售方向、地区和销售渠道、方式; 8.资金的收支安排; 9.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职工的招用、培训、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的安排; 10.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解决措施; 11.择和用地面积; 12.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能源、原材料及其解决办法; 13.施的进度计划; 14.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二)章程 外资企业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名称及住所; (二)宗旨、经营范围; (三)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期限; (四)组织形式; (五)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以及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人员的职责、权限; (六)财务、会计及审计的原则和制度; (七)劳动管理; (八)经营期限、终止及清算;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外资企业的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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