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店面转让房东不同意合同是不是具有效力 店面转让房东不同意合同在符合生效条件的情形下具有效力,但是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店面转让房东不同意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店面转让房东不同意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店面所在的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店面转让房东不同意退还转让费吗 法律网提醒您,店面转让房东不同意退还转让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店面转让要不要转让费,由出让人与受让人协商,我国法律是没有规定的,如果协商好后,要签订转让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