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索赔函的正文的内容 |
释义 | 一、索赔函的正文的内容 索赔函的正文的内容包括标题、编号、受书者、正文、附件、签署六部分的内容。正文知识应当包括缘起,即提出引起争议的合同及其争议的原因;索赔理由,即具体指出合同项下的违约事实及根据;索赔要求和意见,即根据合同及有关国家的商法、惯例,向违约方提出要求赔偿的意见或其他权利。 二、索赔成立的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法律网提醒您,索赔是指国际贸易业务的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损害,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三、什么情形保险公司可以拒不索赔 一般来说,因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拒不索赔: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或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以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如果投保了有关附加险种的除外);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8.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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