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监督机关监督谁 |
释义 | 一、法律监督机关监督谁 法律监督机关监督人员如下: 一是一般监督,即对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守法,负有监督责任; 二是部门监督,即对公安等部门的侦察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负有监督责任;三是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针对案件问题有关管理制度、手续及人员方面改进和处理的《司法建议书》。 二、法律监督机关的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 三、法律监督机关和监察机关有什么区别 1.对象不同。 监察是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监督是针对机关人员也针对社会组织。 2.含义不同。 监察,用于对机关或工作人员的监督(督促)考察及检举。法律网提醒您,如果面对的目标是环境、仪表等,用监测、监视、监控等词。 监督,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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