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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合同定金比例
释义
    一、定金的概念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签订合同的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二、买卖合同定金比例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2、司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3、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实际操作中,定金的数额及比例由开发商制定,但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会超过总标的的20%。
    三、买卖合同定金返还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定金既是履约的保证,同时还是一种赔偿。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就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定金比例在《担保法》中有规定,定金并不是随意设定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担保法》规定定金一般不超过标的额的20%,一般会在合同中说明,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20%,那么超过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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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4: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