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异地设立分公司 |
释义 | 一、如何在异地设立分公司 在外地注册分公司的流程是:分支机构登记前,应确定分支机构名称,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名称。名称核准合格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营业执照后,凭营业执照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印点刻制公章和财务印章,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最后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发票申请。 二、什么是分公司 母公司(parentcompany)、子公司(subsidiary)和分公司(branch)划分,主要依据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确定,这种划分直接影响到对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责任人的确定。在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中,尚无母公司的概念,但对分公司及子公司已有原则的规定。 三、分公司的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以上是一篇关于“如何在异地设立分公司”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在异地设立分公司的方法,还有分公司的概念以及分公司的主要特征,专业的问题,需要找专业的人解决,对于分公司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找一下法律网律师代为解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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