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储合同主要条款和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一、仓储合同主要条款和内容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有: 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 8.合同的有效期限。 其中应该注意的是,合同应明确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作好相应的准备。 二、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一般有以下: 1.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 2.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在仓储合同中,存货人要把仓储物交付给保管人,保管人按约定储存、保管; 3.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5.仓储合同存货人货物已交付,或行使返还请求权以仓单为凭证。 三、仓储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1.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 法律网提醒您,即合同明确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依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到货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在合同履行地的确认中,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比较容易确定,难以确定的主要是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此,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合同的性质来确定合同履行地。 3.有多个合同履行义务如何确定履行地的问题。 合同项下的义务可能是单一的,也可能是多个的,应当依照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所在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何为主要义务,也要结合合同履行的实体内容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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