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备案去哪个部门 |
释义 | 一、企业备案去哪个部门 去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处备案,你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颁发部门是省工商局就到省技术监督局备案,你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颁发部门是市工商局就到市技术监督局备案,食品企业不管是省工商局还是市工商局颁发工商营业执照,标准备案一律到省卫生厅。 ![]() 二、工程备案去哪个部门 关于工程备案,可以前往建设局业务收文窗口直接办理。凭备案受理回执领取办理结果。根据国务院发改委发文,地方制定相应的办法执行的。各个阶段有各个阶段的备案要求。在需要办理时,到城建或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领取表格,一项项按要求提供资料即可。目前办事情的人只是跑腿而已。 备案提交的资料清单,如下所述: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专业分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7、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劳务分包或已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专业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9、非招标工程,应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核原件) 三、分公司需要税务备案吗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一般是不需要财政备案登记证的。如果是独立法人,就需要财政登记证,各地规定不同,具体要到当地财政所咨询相关事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登记。对中央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地方企、事业单位共同举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按下列原则办理财政登记:中央企、事业单位投资占中央企、事业单位和地方企、事业单位投资之和50%以上的(含50%),企业向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办理财政登记;中央企、事业单位投资低于50%的,企业向当地主管财政机关办理财政登记。上述投资比例由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和地方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定。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的审核、制证、发证和注销办理: 1、新办企业财政登记:填写财政登记表(一式二份),并附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企业代码证、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公司章程(须上交复印件)。 2、变更财政登记证:填写财政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并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变更后的税务登记副本(须上交复印件)以及原财政登记证正、副本。 3、遗失补办财政登记证:于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并附营业执照副本及报刊(须上交复印件)。 4、注销财政登记证:填写注销财政登记表(一式二份),并附税务登记注销证明以及原财政登记证正、副本。 企业备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处备案,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颁发部门是省工商局就到省技术监督局备案,但是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一般是不需要财政备案登记证的。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整理的企业备案去哪个部门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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