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本身是否具有效力 |
释义 | 一、保证本身是否具有效力 保证本身是否具有效力需要看保证人是否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和法定其他有效条件。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是保证合同的,主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也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保证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什么 保证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 4.保证的期间; 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保证的方式有哪些 保证的方式有以下这些: 1.一般保证。约定了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是一般保证。 2.连带保证、如果担保合同中没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为连带保证。即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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