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客不交租金可以扣留财物吗 |
释义 | 租客不交租金出租人不可以扣留财物。扣留财物是行使留置权的表现,而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出租人并不享有对承租人财物的担保物权。出租人只能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或者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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