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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形给付劳动经济补偿金
释义
    一、哪些情形给付劳动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公司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在下列情形下,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依法大量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四)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经济补偿金离职后发放吗
    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工作办理交接时就应当发放。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哪些情形给付劳动经济补偿金的内容,对于需要被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作为劳动者是需要进行详细的了解的,这样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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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