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侵权产品工商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销售侵权产品工商怎么处罚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一)责令停止侵权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二)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什么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一)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二)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三)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四)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三、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只要符合以上三种情况的其中一种,都属于不正当竞争,经营者将面临民事、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民事处罚。 (1)造成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2)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3)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行政处罚。 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 刑事处罚。 刑事责任适用于那些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经济秩序损失严重、情节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只对经营者承担刑事责任作了原则规定,确定具体的刑事责任要适用我国《刑法》的相应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销售侵权产品工商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凡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具有直接联系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案件,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案件,也可自行立案侦查。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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