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补偿争议怎么样进行行政诉讼 |
释义 | 一、土地补偿争议怎么样进行行政诉讼 土地补偿争议进行行政诉讼可持被征收人身份证、征收人工商登记信息、起诉状、房屋产权证、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受理案件送达开庭公告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质证。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土地补偿争议进行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应当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三、土地补偿争议进行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开始计算。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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