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被保释的条件 |
释义 | 一、拘留被保释的条件 拘留被保释的条件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期满后会怎么样 刑事拘留期限满后的处理方式: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的犯罪,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予以释放;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的,释放后处行政拘留;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三、被刑事拘留能会见吗 法律网提醒您,被刑事拘留,家属是不能会见的,但是可以会见律师。家属现在能做的是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帮助会见、了解客观案件情况,申请取保候审,争取做到不起诉、无罪或罪轻辩护,以免延误最佳时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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