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仲裁开庭后多久出裁决书 |
释义 | 一、北京仲裁开庭后多久出裁决书 北京仲裁开庭后一般在6个月内出裁决书。不同的案件需要的时间存在差异,具体规定如下: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作出裁决的期限为仲裁庭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院院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北京仲裁开庭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仲裁开庭的审理程序是: 1.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 2.询问当事人双方是否需要回避; 3.当事人开始举证质证; 4.当事人开始进行辩论; 5.仲裁庭进行审理,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三、北京仲裁开庭可以旁听吗 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制度。即一般不允许旁听。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庭作证的人员,应由仲裁庭同意并在另一方当事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方能在仲裁庭就座;新闻记者、参观学习人员要求聆听庭审活动的须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并报本会负责人批准。有关法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双方当事人可协议仲裁公开进行,在该情形下,仲裁庭开庭时是允许旁听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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