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殊标志保护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
释义 |
一、特殊标志保护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规定,特殊标志有效期为四年,自登记核准之日起计算。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 ![]() 二、特殊标志登记的材料 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特殊标志登记,应当填写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文件:(一)国务院批准举办该社会公益活动的文件;(二)准许他人使用特殊标志的条件及管理办法;(三)特殊标志图样5份,黑白墨稿1份。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四)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附代理人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五)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特殊标志的使用人 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特殊标志的使用人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同所有人签订书面使用合同。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报使用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特殊标志保护期限是怎么计算的”的问题。对于发生特殊标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被侵害的情况的,特殊标志使用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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