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合同后几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合法吗 |
释义 | 一、签订合同后几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合法吗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怎么写 1.退还时间:招标人将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中标人。 2.退还方式:招标人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中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3.逾期退还责任:如招标人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除应退还本金外,还应支付逾期利息,按照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计算。 4.不予退还的情况:如果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或违反承诺,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此外,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者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交纳招标服务费等,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5.其他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签订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签订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下: 1.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已过。 2.投标保证金已成功退还给中标人。 3.投标保证金未被扣除或扣除后余额已退还给投标人。 4.投标保证金被扣除后,剩余部分已经退还给投标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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