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负全责后果 |
释义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承担全责的,已触犯《刑法》第133条,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时,驾驶员除去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还需承担受害人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主要项目的赔偿,具体赔偿额需要根据受害人所提供的证据予以确定。 另外,驾驶员还面临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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