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溢价回购 |
释义 |
一、市场上的溢价回购是什么意思 溢价回购就是指用现金以高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购买目标公司的流通股票的收购行为.用现金并且高于市价价格可以保证收购行动顺利完成。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证券法》第六十五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 二、股权溢价回购 股权溢价回购简单来说就是出高于市场流通盘的价格收购目标公司的股票,用来确保收购能顺利完成。在这个过程中,上市公司为了防止被收购,那么它们会以较高的溢价实施回购(给付赎金),以促使上述股东将股票出售给公司,放弃进一步收购的打算。当然,这是一种比较明显的商业行为。 一般来说,当我们看到股权溢价回购的时候,我们可能就直接看到了一场野蛮人入驻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高管奋起反击的资本大戏。对于小散户来说,我们不需要考虑这么多,因为股份回购减少了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数量,有利于公司股票价格的回升,所以我们此时的参与反而是能有效地利用机会,实现个人资产的增值。 三、公司股权溢价转让怎么缴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溢价转让股权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溢价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061号)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转让双方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上面就是法律网的小编为大家解释的股权溢价回购的相关法律知识,相信大家对此有了一定的了解。当我们看到股权溢价回购的时候,我们可能就直接看到了一场野蛮人入驻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高管奋起反击的资本大戏。详细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的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五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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