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时招摇撞骗的标准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一、立案时招摇撞骗的标准有哪些规定 立案时招摇撞骗的标准的规定是: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即成立招摇撞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招摇撞骗罪的缓刑条件 招摇撞骗罪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判缓刑: 1.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判处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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