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遇一房两卖如何维权? |
释义 | 一套房子卖了两次,买家该如何维权呢?近日,周峰就遇到了这么一件闹心的事,于是来到矿山集司法所咨询。 周峰说,当日他与卖家赵成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一次性付清了全款。等到要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周峰得知赵成竟然将房子又卖给了孙浩,而且过户登记手续都已经办好。周峰已经付了全款的房子还能再要回来吗? 矿山集司法所解释说,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至于该套房屋,如今孙浩与赵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登记已经转移给了孙浩。那么现在,孙浩才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 既然周峰已经与卖家赵成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付了全款,而赵成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为周峰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反而将房子卖给了别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周峰而言,可以向卖家赵成索赔。(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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