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妇女如果不支付赡养费,有权探望吗 |
释义 |
如果离婚妇女不支付赡养费,她有权探视吗? 根据法律,她应该有探视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鉴于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监护人(即子女的直接照顾者)也有协助的义务拒绝对方来访的理由。但这种理由只能激化他们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也不可取。因此,为了解决上述矛盾,我们可以采取相互协商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维修费。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可以向法院起诉,并根据婚姻法第37条要求支付抚养费。 以上是相关答案,对方不给抚养费,这种情况下还是有探视权的,探视权不会因为不给抚养费而丧失,只要你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就可以了,只是说对方不给抚养费是违法的,如果你这样做的话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学士的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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