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孩子时,是否需要得到另一方的批准 |
释义 |
1、 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探视子女时是否需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婚姻法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探视子女时不需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不能阻止和履行协助义务。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接触、见面、交流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以亲子关系为基础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行使探视权的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可见,我国对探视权的行使并未作详细规定,只是作了原则性规定,即当事人先协商,法院自由裁量权后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探望权。
2。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对方生活困难,即使事先协议免除,仍然需要支付赡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 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不能工作或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第三,最新资料(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6条【父母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中止探望的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以上是对“当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孩子时,你需要另一方的同意吗?”我们可以理解,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行使探视权时,对方不能阻止,也不能履行协助义务。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识,我们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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