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投诉不到位的物业服务 |
释义 | 一、是否可以投诉不到位的物业服务 业主可以投诉不到位的物业服务,具体方式如下: 1.向业主委员会投诉,业主委员会调查后确认物业公司的确服务不到位的,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2.向街道房管科投诉,街道是最基层的政府机关,对辖区的所有事宜都具有管辖权。 3.向主管社区投诉,小区里的业主对物业不满,也可以向社区投诉,社区作为政府机构的派出机关,有权对辖区的物业进行管辖。 4.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对物业有管辖权,请求房管局对物管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规范其行为。 二、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物业管理费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物业费可以拒交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物业费可以拒交的情形有如下: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4.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5.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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