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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告不接受传票能否开庭
释义   一、被告不接受传票能否开庭
    不接法院传票不违法。但即使不接传票,法院可以留置在被传唤人的住处,在法律上视为已经送达,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被传唤人应当按传票记载的时间到法院。如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法院立案后几天会发传票给被告人
    1、立案后要向对方送达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在10天到一个月内。
    2、法院立案后应该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也就是说法院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最后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3、法律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传票在审理期限内下达。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所以最长不能超过这个期限。
    4、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5、如果案件已经立案,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以寄出日期为准)。
    6、如果提供的被告电话或地址有误,或者联系不到被告,或者被告拒绝接收传票的,也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一般时间为2个月),同时给予被告十五天答辩期。在完成送达程序后,承办法官会安排开庭时间,并提前三天向您送达开庭传票。
    7、《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带来的,关于“被告不接受传票能否开庭”的解答。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发传票给被告应该属于文书送达的一种方式,如果被告没有理由,拒绝接受传票的,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仍然不出庭的话,法院应当采取缺席审判,一切法律责任由被告承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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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3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