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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驳回的情形
释义
    一、商标驳回的情形
    (一)他人注册在先被驳回:
    商标局审查员在进行审查工作时,首先会对商标局数据库现有的商标信息进行对比,发现同一名称同一类的商标,这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对你注册的商标予以驳回处理。
    (二)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三)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被驳回:
    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比如: 酒店、商标、啤酒等这类。
    (四)商标缺乏显著特征被驳回:
    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申请人的一项权利,而驳回复审之所以有成功的可能性,是因为商标驳回是商标局作出的,但是商标驳回申请是向商评委提出的,两者的的审查标准也稍有不同。
    
    二、商标申请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请吗?
    申请商标注册被商标局驳回或者部分驳回的理由主要包括商标具有不良社会影响、缺乏显著性等绝对理由以及商标和在先申请或者注册商标构成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的相对理由。其中,由于在先商标而被驳回的相对理由最为常见。但是,商标申请被商标局予以驳回并不意味着该商标就一定被判了“死刑”。依据《商标法》规定,申请人如果不服该驳回决定,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后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复审申请。不同于商标申请阶段,申请人可以在复审阶段充分主张自己的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实践中,很多最初被商标局予以驳回的商标最终通过复审程序获得注册。
    驳回复审有成功的有可能,因为商标驳回是商标局作出的,但是商标驳回申请是向商评委提出的,商标局与商评委的审查标准有所不同,表现在:
    (一)商标局审查完全是根据递交的材料,不会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而如果提驳回复审的理由中有涉及商标的实际使用的,商评委会考虑。
    (二)对商标是否近似的判断,商标局与商评委的标准也略有不同:商标局基本是按照审查标准来审核,而商评委会考虑的方面会比较全面。
    (三)商标审查的主观性较大,不同的审查员得出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基于商标审查的主观性,提商标驳回复审是有通过的几率的。
    当然,以上所说是笼统的,具体到各个案例会不一样。但是,有一个观点是一定不对的,就是认为商标被驳回,就一定不能申请,或提复审也没有成功的几率。当然,如果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是有在先相同的商标,或者中文、英文部分与在先商标完全相同等原因,那再提复审也是没有用的。因此不能笼统地说被驳回提复审一定能通过或被驳回一定没有机会通过。
    三、商标驳回有必要复审吗
    有必要。商标被驳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商标注册人放弃商标,不进行商标驳回复审,商标驳回有很多原因,可以有针对性的解决。商标驳回常见原因:(一)由于商标查询不利导致驳回现在很多商标注册查询工作都是商标代理机构完成的,商标代理机构的专业水平是不同的,如果遇到不专业或经验少的代理机构,那么查询结果相对可信度是很低的。(二)由于违反强制规定导致驳回商标自身由于没有显著性、带有夸张性宣传、有不良影响等许多原因被驳回。我国现行的《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三)盲查期导致的驳回商标盲期是无法避免的,我国商标法会根据申请在先的原则来驳回后提出申请的商标。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商标驳回的情形的相关介绍,如果商标被撤销的话,对于产品的销售是有一定影响的,所以要注意注册商标之后,保护好商标的使用,注意合理的使用方法。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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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46:42